你的醫生告訴你一個壞消息:你已被確診患上末期肺癌。可幸的好消息是,市面上有一種藥,能夠抑制你體内的癌細胞,讓你與癌症共存。只是,每月藥費開支至少兩萬元。
近年醫藥發展日新月異,標靶和免疫治療的出現,甚至把癌症由過往一種可怕的絕症逐漸轉變成慢性疾病,讓癌症病人與癌共存。對病人和他們的家人來説,這絕對是天大的喜訊。可是,藥物所費不菲,則成爲了癌症病人的長期負擔。
資深醫院管理行政管理人邱家駿醫生接受我們的專訪時表示,「有藥無錢醫」只是香港癌症病人面對衆多嚴峻困局的其中一環。事實上,癌病服務包涵的範疇多不勝數,由預防、教育,到癌症篩查、確診, 直到入院治療、藥物,再到康復、舒緩服務,以及心理輔導等等,當中更並非全由腫瘤科單獨負責,而是牽涉跨專業、跨部門的緊密合作。
衆所周知,香港的醫療水平一直處於世界前列,醫療系統及服務更以高效聞名。然而,邱醫生認為,香港在癌症策略上仍然有不少地方尚待完善。憑籍多年來管理公私營醫療機構的經驗,邱醫生於這次專訪中特別針對兩大難題—懷疑患癌到確診的輪候時間以及藥物費用問題—與我們分享他的心得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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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個案輪候時間冗長 癌症悲劇元兇
今年三月初,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分別邀請了食物及衞生局和醫院管理局的代表討論香港的癌症策略及癌症服務的未來方向,身兼創新癌症策略研究小組專家成員的邱醫生亦有出席及發表意見。
不少與會者當日均反映公營醫院的輪候時間冗長,即使病人已經確診患上癌症,亦要等候一段長時間接受首次治療。邱醫生指出,醫管局有制定指標監察某幾種癌症,例如大腸癌、乳癌和鼻咽癌的確診到首次治療時間。而根據醫管局報告顯示,患有上述癌症的病人一旦確診後,平均大概於六十天內可接受首次治療。邱醫生認為輪候時間有進步空間,但他同時强調在人手緊絀的情況下,醫管局訂立和盡力達到這項指標,值得市民體諒。
邱醫生認爲,癌症病人由懷疑患癌到真正確診的輪候時間更為關鍵。「試想像一個病人發現大便有血,到公營醫院求診,醫生爲他排期輪候進行大腸鏡檢查,直到六個月後進行檢查才確診患上癌症,不幸地,經過漫長的等待,病人的前期癌病變惡化為惡性腫瘤,癌細胞甚至已經擴散至其他器官,錯失治療黃金期。如果你是這個病人,你大概會非常懊惱,自己爲什麽不是半年前已經知道這個診斷。」
若果可以盡早識別病人患上癌症,醫生能夠為病人切除息肉,病人可以避免病情惡化,政府亦可以節省大量醫療開支。病向淺中醫,癌症如是,其他病症如是。
然而,邱醫生表示,要監測這些數據絕非易事,比較接近、可用作參考的數據大概是專科門診的輪候時間。「拿剛才大便隱血的例子談,由於未必有即時的生命危險,所以病人往往不會被分配至最緊急的首兩個類別,短則等待半年,長則一至兩年。排期、覆診、再確診是否患上癌症,這種錯配,往往是導致不少悲劇的元凶。」
由於監測懷疑患癌到真正確診的輪候時間的難度甚高,邱醫生建議,政府應該還原基本步,盡力改善基層醫療的服務,及早檢驗更多懷疑癌病變的個案,並盡早轉介病人至合適的機構接受進一步治療。
邱醫生補充,政府可以善用現有的公私營合作框架,把多一些醫療程序分配至私營醫療機構,譬如驗血,甚至日間化療吊針等等交予私人醫療機構負責。以日間化療為例,病人由腫瘤科護士照料和觀察,再將其相關的情況和報告傳達給公營醫院的主診醫生跟進,既能讓病人及早得到妥善照料,亦能舒緩公院的輪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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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審批速度及透明度 讓病人有藥可醫
除了輪候時間,癌症藥物是病人面對的另一難題。邱醫生認爲要拆解這道難題,需要分開兩個層面分析:第一,病人能否使用藥物 (available)?第二,有需要病人是否真正能夠得到應有的藥物治療(acces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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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一點,邱醫生解釋這主要牽涉衛生署的審批工作。當藥廠希望替新藥註冊,藥廠會把藥物資料遞交至衛生署藥物辦公室作出審批,申請獲批之後即成爲香港合法註冊藥物。邱醫生特別提到衛生署處理新藥的審批速度由以往長達三至四年,縮短至現在只需六至八個月的時間,令不少新藥進入美國及歐洲等先進市場後半年至一年左右,已經能夠於香港註冊,為醫生和病人提供更多用藥選擇,成就值得鼓舞。
至於第二點,則牽涉醫管局的審批工作。邱醫生强調,醫管局審批藥物的制度完善,全部新藥均由醫管局的專家審批,新藥救治病人的成效為審批的決定性條件,至於藥物的成本則並非審批的最大考慮因素。
雖然擁有完善機制,審批速度卻為人詬病。邱醫生解釋,藥物成功於香港註冊之後,需要經過醫管局的藥物名冊審批,才能夠成為醫管局的自費項目,讓公營醫院的病人自費使用。其後,藥物會再經過幾輪審批,決定是否把藥物納入安全網和專科藥物名冊,資助有經濟困難的病人使用。他形容,漫長的審批過程有如過關斬將。
「與癌魔搏鬥分秒必爭,但是公營醫院的病人看見新藥已經成功於香港註冊,卻因爲醫管局未完成審批而無法使用,他們的心情好比熱鍋上的螞蟻。」
邱醫生更加憶述曾經有醫生面對有口難言的掙扎。「明知道有一種新藥能夠改善病人病情,但看看病人的住址大概可以推斷他無法負擔昂貴的藥費。告訴他新藥的消息,給他帶來希望,可下一刻告訴他新藥的價錢,又把他拉進絕望的低谷。」
就此,邱醫生建議醫管局加快將癌症新藥納入藥物名冊。「新藥有效與否應該清楚分明,只要有醫學證據證明新藥有效改善病人病情,便應該盡快審批。」
另外,邱醫生亦提倡當局提升審批過程的透明度,清晰公佈否決審批的原因。「若然臨床實證不足,那麽何謂不足,何謂足夠?有沒有客觀條件告訴藥廠和病患者何謂足夠的臨床實證?」邱醫生認爲,假若當局願意提升透明度,藥廠能夠有更多客觀指標,衡量他們有沒有足夠的數據支持入藥申請,從而減少未達標準的入藥申請,提升整體審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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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醫療參與藥物封頂 惠及更多病人
即使新藥成功通過審批,成為醫管局的自費項目,不少病人仍然面對「有藥無錢醫」的困境。矛盾是,當抗癌藥物越有效改善病人病情,病人的用藥治療時間便更長,例如文初提到的免疫療法,藥費的財政負擔可達數十萬計。
邱醫生透露,藥廠明白不論公營醫療或病人均無法單獨負擔整個昂貴療程,故近年積極與公營和私營醫療機構探討藥物封頂計畫和藥物風險分享計畫的方案。比較兩者,邱醫生認爲藥物封頂計畫的可行性較大。他解釋,藥物封頂計畫即病人自費用藥一段時間後能免費用藥,令藥費封頂。這種封頂計畫一般需要醫務社工為病人進行入息審查,判斷病人是否合資格參與該計劃。
據邱醫生所述,此類入息審查非常嚴謹。「資產、房屋……就連投注戶口,也要你致電馬會,開著揚聲器讓社工聽到你的投注戶口到底有多少錢。」
由於審查程序繁複,一般私營醫療機構難以有足夠人力物力處理,但若然只單靠公營醫療機構處理,病人則會滯留於本來已超出負荷的公營醫療之中,形成惡性循環。邱醫生表示,這不是一個不能解決的問題。現在身為一間私營醫院的營運總監,他提到醫院亦正與藥廠及不同持份者進行磋商,希望把封頂計劃帶進私營市場,惠及更多病人。
邱醫生解釋公營醫療預算始終有限,若把公帑全用作幫助癌症病人,即代表忽略另一群組的病人。有見及此,邱醫生促請政府應更加大力度,推動癌症服務的公私營合作,以便更有效調動社會上的醫護資源,為更多病人提供及時治療。
(按此閲讀專訪的下半部分,了解邱醫生對如何有效推動癌症服務公私營合作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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