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擁有平均全球最長壽命,比日本人還要高,但伴隨人口老化,帶來的醫療問題已遠超出醫管局所能承受的界限。直接地說,醫管局不勝香港患病人口的負荷。即使政府推出一籃子政策,例如推出醫療券幫補老化人口到私家醫療機構就醫、嘗試推行公私營合作在葵青區設立基層康健中心以增強基層醫療、推出自願醫保框架管轄、增強市民對醫保的信任等等,希望分流和減低醫管局轄下醫院的負擔,然而亦幾近無補於事。與此同時,有不少副顧問和顧問級醫生選擇在這個水深火熱之際離開醫管局,造成醫護人員青黃不接。雖然沒有randomised phase III study 證明「斷層」對醫療體系有多大影響,但明眼人都能意會到新一代的醫生、護士將缺乏具經驗的前輩指導,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在公營醫療機構中步步爲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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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究底仍是資源人手問題
癌症是香港的頭號殺手,每年有超過3萬人確診患癌。大台的劇集以往播出有關主角患癌的情節時,觀眾都會明白角色已被編劇安排步向人生最終章。但隨著預防癌症檢測日趨普及,癌症藥物研究發展迅速,一些被重點研究的癌症,如肺癌、乳癌、腎癌等,經先進藥物治療後的存活機會也大大增加。現在,晚期肺癌患者在有接受標靶藥物或免疫治療的情況下,存活超過兩年亦十分常見。
在癌症治療發展蓬勃之際,公立醫院的腫瘤科專科醫生在醫管局的制度下仍然有所限制,例如不能夠主動向病人提供經國際醫學團體和多個國家政府認可的新標準癌症治療。究其原因,在於該藥物未被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不能使用新藥背後除了因爲藥費昂貴,還因爲利用新藥治療會延長病人的存活率,增加病人的覆診人次,間接增加醫生的負擔。這絕對是港人的醫療悲歌!筆者認爲,發明各種癌症治療的最終目的乃救治病人,但不少腫瘤科醫生卻身不由己地背棄當初成為醫生有著拯救病人的抱負。據筆者觀察所得,未被納入藥物名冊的新藥有以下考慮:
- 不在藥物名冊範圍內
- 減少機會違反醫管局用藥守則及醫生的法律責任
- 醫生對新藥藥理及臨床效果不熟悉,避免醫療事故發生
- 使用非藥物名冊內的新藥與否是醫生們自己的決定
- 減低醫管局用藥開支
- 省卻解釋新藥藥效及安全的時間,快捷地為下一位病人提供診療
- 避免病人投訴醫生建議提供昂貴治療
- 縮短病人存活時間和覆診人次
這只是一個醫管局從不公開承認,但眾所周知的困局。有血有肉的你、我、他和她,有否感覺到腫瘤專科醫生的無助和困惑?部門主管顧問醫生為顧及整體服務效能和質素關係,不容許下屬對少數能夠支付新治療的病人提供個人化治療方案,迫使病人只能夠到私家腫瘤科診所,開始新藥治療。私營醫療的高昂費用,永遠成為了公私合營計劃的羈絆,開始了新藥治療的病人和家屬最終亦會回到醫管局轄下醫院以人道理由迫使醫生處方新藥。這樣的局面,還會持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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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治療服務將落後於中國内地?
作為醫護人員的讀者又曾否想像過,若身邊至親患病,而你又有財困問題,你又會否願意接受以上待遇?設身處地,筆者若不幸患上癌症,以現在的情況也沒有勇氣到醫管局轄下醫院治療。但讀者又有否了解過醫管局轄下腫瘤科診所其實治療超過80%的香港癌症病人呢?現實中,只有少數富裕市民能夠避開醫管局的編劇。
扣減藥物開支,向來是醫管局常用的手段。總藥劑師辦公室亦以此為藍本,控制昂貴新藥的引進。但審核制度卻從未向外公開。作為一家香港的公營機構,為何要故作神秘?藥物自古以來都是西醫內科醫生疾控的工具,若管制內科醫生用藥,亦即限制醫生所需的訓練,令年輕醫生不能累積應有的用新藥經驗。長此下去,醫管局只會大大降低香港在大灣區醫療界的競爭力。現時,中國政府容許引入的藥物將超越醫管局引入新藥的速度,藥價亦比香港便宜。另外,中國政府亦有意在引入新藥方面超越西方大國。內地醫生在不久將來,可能用新藥的經驗亦有機會超越香港醫生。顯示很多新藥的,這是可能因為中國藥監局一開始已經以price-volume
方式向藥廠議,容許藥廠更準確計算成本收益比例,繼而定出讓病人負擔的價錢。與中國藥監局相比,醫管局現時缺乏控制及公開藥價的靈活性。長此固步自封,必定為香港醫療帶來長遠隱憂。
如果病人要求接受新藥治療,只能自掏腰包(out-of-pocket) 或購買保險。 筆者跟很多公共醫護人員交流時,雖然他們可以到醫管據轄下醫院接受資助治療,但其實大部分已經為自己及家人購買醫療保險,可見醫護人員對醫管局醫療的信心也是一般。作為公共醫療人員的你會否毫無準備沒有保險保障到醫管局尋求治療?又或者你已經有保險保障選擇到私家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呢?
筆者覺得政府在短期內都不能一朝一夕全面改善醫療,只好靠保險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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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只屬博客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醫理說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