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人對於精神健康的討論日趨熱烈。先是本年度港產電影《幻愛》所牽起的熱潮,當中所刻畫一段思覺失調症康復者與心理輔導員懸疑曲折的禁忌之戀成功牽起了大眾關注心靈健康的序曲;後有香港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發起的「Shall We Talk」公眾教育運動,亦進一步將這首安撫心靈的華爾茲得延續。社會對於精神健康的關注無疑是一件好事,但隨著大眾對於不同情緒問題的認識增加,有關精神健康的核心問題亦逐漸浮現:受情緒問題困擾的人究竟如何才能夠痊癒呢?
治療一切的「關係」
於上世紀五十年代,人本心理學之父 — 卡爾 · 羅哲斯提出了一個顛覆學界的理論,他認為心理治療的本質其實只有兩個字:「關係」。羅哲斯相信人類與生俱來就具備自我修復心理健康的能力,而醫者*的任務就是要建立一種關係,以促進病人這個癒合的過程。在治療的過程中,醫者需要細心聆聽他們的想法,盡力體諒他們的傷痛,無條件接納病人的背景,以及真誠地對待這段關係;當醫者能夠與病人建立到這種溫暖的結連,病人就會自然從中發現的到問題的癥結,反思到自己的不足,繼而更認識自身的潛能,然後,改變和成長亦會自然隨之發生。
在旁人眼中,這種具治癒能力的關係或許神奇,但羅哲斯相信這種關係其實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大發現,相反,醫者與病人的結連只是眾多具治癒能力的關係之一,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師生之間的關係、朋友之間的關係,其實它們都有著同樣的力量。當父母能夠無條件地接納他們子女、師長能夠細心關懷學生的需要、朋友能夠真誠對待他們的友誼,破碎的心靈就會得到療癒,人們亦能夠從關係中找到成長的契機。心理治療看似遙不可及,但它其實時時刻刻都發生在你和我的身上。
被科學證實的「關係」
隨著學界對於心理治療有更多的研究,羅哲斯的理論亦逐漸得到科學數據的支持。早於1990年,心理學家Grencavage著力研究影響心理治療效果的因素,並審視了過去50項有關心理治療的研究報告。他指出醫者對病人的關懷、病人對醫者的信任、以至他們之間的真誠等因素,都對於心理治療的效果起了決定性的影響。
其後,精神科醫生McKay的團隊在2006年亦展開了一項研究去探討醫生對於憂鬱症病人的治療效果影響,並向參加研究的病人分組派發安慰劑和真正的抗憂鬱藥物,研究結果顯示精神科醫生的表現比起抗憂鬱藥物對治療效果擔當著更重要的角色。換而言之,那怕精神科醫生只是向病人分法沒有藥性的糖衣膠囊,只要在複診的期間能夠關心問候病人,真誠地聆聽病人的煩惱,這都比起分發了真正抗憂鬱藥物但複診時對病人相當冷淡的醫生的治療效果來的更為顯著。
同年,再有學者對抑鬱症的心理治療作出了研究,研究將患有重性抑鬱疾患的病人被分成兩組,並分別讓病人接受「人際取向的心理治療」以及「認知行為治療」。結果顯示,病人最終接受了那一種心理治療其實都不太重要,病人的情緒問題究竟能否得到改善,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醫者本身的質素和以及他們對病人的態度。
值得一提,筆者分享羅哲斯的理論以及列舉以上的研究絕非要否定任何心理治療方式的功效,更不是要鼓吹單純以「關係」取代所有精神科藥物。處理情緒問題是一項需要經過訓練的專業技能,如何有效與病人建立這種信任的關係,不同心理治療對不同情緒病的有效性,以至如何避免在治療期間對病人造成二次傷害等等的議題,在學界的研究從未間斷。更重要的是,以藥物治療情緒病亦同樣有強而有力的科學實證去支持,因為不同情緒病病發的原因都不一樣,有研究亦顯示耽誤了藥物治療時機有機會會使病情惡化,所以實際的治療方案依然要根據患者的情況而定。雖然如此,但今天的心理治療界已經有明確的共識,無論是採取那一種心理治療方式,心理治療必須要以「關係」為根基。
香港人還未得到的「關係」
然而,要在香港的精神健康支援系統奠定這「關係」的根基仍然是舉步維艱之事。礙於香港公型醫療資源的緊絀,醫者們都難以為受情緒問題困擾的人提供適時的支援,供不應求的問題已令普羅大眾難以從公營醫療體系中隨時得到心理上的援助,更別說要建立出真誠的治療關係,醫者倘若能記得住病人的名字已經是萬幸。
現時,香港大約有380多名的精神科醫生以及500名臨床心理學家,即是平均每名精神健康的專家需要照顧8500個香港市民。倘若將所有能提供精神健康支援的職業(護士、社工、輔導員、職業治療師、佛家師父、牧師 etc.)都計算在內,每名從業員仍需要照顧50個香港市民,這個數字仍遠低於其他發達地區的比例(如澳洲的 1:20),這數字已經是假設了這些在香港的從業員全都接受了專業的輔導訓練並全職從事精神健康支援工作。
結語
要在香港建立健全而普及的精神健康支援系統仍然是漫漫長路,問題如供不應求、污名化等仍然根深蒂固於社會裡,要改變絕非一朝一夕的事。但萬丈高樓從地起,隨著香港人對於精神健康的關注提升,改革的齒輪已經開始轉動,大眾開始明白精神健康的重要性,亦認知到能夠接受專業的精神健康支援服務是每個市民的權利,公型機構亦比以往更樂意投放資源去支持和保障情緒病患者。終有一天,筆者相信所有醫者都能夠每一個病人建立如羅哲斯所言,一段溫暖、尊重、真誠、互相信任的關係。
*此文的「醫者」泛稱所有接受正規訓練為受情緒問題困擾的人提供支援的職業,當中包括但不限於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輔導心理學家、精神科護士、社工等。
Reference:
Rogers, C.R. (1961). On becoming a person. Houghton Mifflin.
Grencavage, L. M., & Norcross, J. C. (1990). Where are the commonalities among the therapeutic common factors?. Professional psychology: Research and practice, 21(5), 372.
Laska, K. M., Gurman, A. S., & Wampold, B. E. (2014). Expanding the lens of evidence-based practice in psychotherapy: A common factors perspective. Psychotherapy, 51(4), 467.
McKay, K. M., Imel, Z. E., & Wampold, B. E. (2006). Psychiatrist effects in the psychopharmacological treatment of depression. Journal of affective disorders, 92(2-3), 287-290.
Prochaska, J. O., Norcross, J. C., & DiClemente, C. C. (1994). Changing for good (pp. 40-56). New York: Avon Books.